首页 创建组织领导 文化设施网络 文化服务供给 创建保障措施 创建特色亮点  
  创建组织领导 当前位置:首页 > 2013年 >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 新闻中心
集美区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实施免费开放
  发布于:2012-11-30
 

 集美区全面推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积极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2012年,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与集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推进我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区文化馆(站)、图书馆、村(居)文化室每周均按开放时间标准全面实行免费开放,并设置公示牌对服务项目和时间进行公示。各馆(站)免费开放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由区政府全额拨款。各场馆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充分发挥文化阵地的功能,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为繁荣集美区群众文化事业,满足辖区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如:区文化馆每周一至周日免费对公众开放达56小时,平均每天免费活动时间8小时。常设免费服务项目18项,包括演出、广场舞、业余文艺团队排练、展览、培训等,全部为免费服务项目。各类服务项目详细情况有公示并定期更换。文化馆还积极创新服务手段,通过设立文化广场、基层文化示范点、艺术扶贫基地等,将阵地向外延伸,主动深入基层做好文化示范、辅导工作,帮助群众开展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引导群众依托基层文化服务网络自主地开展文化艺术活动,进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扩大免费开放的影响。区少儿图书馆通过改造场馆拓展了服务空间,明显提高了图书馆供给能力。每周开放时间达64小时,周一至周四开放时间延长到晚上8:30,周末、节假日坚持对外开放,设置文献外借、电子信息阅览、电影展播、视频讲座、残障人士阅览、读者活动等20项免费服务项目,吸引广大读者来读书借阅,其图书年借阅量达30万册次,名列前茅。

 此外,集美区还制定出台了《集美区村居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办法》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基层文化活动室的职责职能、功能定位和开放管理,全面实行免费开放服务,充分发挥其功能效益。

【收藏】   【打印】   【关闭】
主办: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