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0-19 09:00 阅读人数: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27号),强化农村地区自来水供水保障,大力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及我市城乡供水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农村供水工程为抓手,以创新运营管护机制为载体,以水质水量达标为重点,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为全市农村地区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到2025年,完成一批岛外水厂新建扩建工程,岛外地区自来水供水能力达到150万吨/日以上,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改造提升一批人饮工程,每人每天水量不低于60 升,饮水水量、水质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规定标准,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现状摸排

  以属地区政府为主体,系统摸排辖区内村庄供水现状,包含村庄用户数、人口、供水模式,抄表到户及管网情况、人饮设施运行情况等,排查是否存在水量水质不稳定的问题,明确需改造的村庄,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供水改造项目库,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单位:各相关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水务集团)

  (二)统筹编制规划

  高起点高标准统筹城乡,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厦门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5年)》,基本完成《厦门市供水大水网系统工程规划》,为全市给水工程系统建设提供系统性指导。已编制区级给水专项规划的区,根据区域实际及农村供水要求完善规划;尚未编制区级给水专项规划的行政区于2020年底前启动规划编制,规划中需包含农村供水巩固提升等内容,因地制宜推进由单村到联村、由小联片到大联片,由小网到大网的转变,并积极统筹规划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方面建设。(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各相关区政府依职责分别落实)

  (三)改扩充足水源

  到2025 年,新改扩建水源7处,新增原水管道211公里。加快完成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统筹开展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供水水源保护范围或卫生防护范围划定。要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做到建成一处工程、保护一处水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快水厂建设

  加快西山、翔安、舫山、海沧等岛外自来水厂新改扩建工程,提高农村地区自来水供水水量水压,优化村民用水体验。具备深度处理改造条件的水厂适时启动深度处理改造,选择适宜的水处理工艺技术,提高城乡供水水质。推动洪塘泵站扩建、厦门新机场片区大嶝岛供水工程等加压设施建设,力争具备自来水用水条件的村居供水稳定。(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水务集团)

  (五)改造提升人饮工程

  推动山区农村人饮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主要涉及同安区(莲花镇、汀溪镇)和翔安区(内厝镇)的山区半山区24个村约2.6万人,计划分两年实施,切实解决我市山区农村饮水问题,2019年开始组织实施,2020年底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拦水坝、沉砂池、清水池、一体化净水设施。水质标准按照中国水利学会发布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执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相关区政府)

  (六)推动管网新建改造

  各区摸排并制定自来水进村入户供水管网改造计划,推动抄表到户,保障延伸段水质优良、水量充足。单村集中供水管网要按照村庄规划合理布设,进一步保障片区供水需求。到2020年,新建改建24个山区农村人饮配水管网约177公里。(责任单位:各相关区政府、市水利局、水务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任清晰、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促落实。水利、市政、生态环境、卫健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加大要素保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相关部门)

  (二)落实资金保障。市、区财政和水务集团要按农村供水建设改造投资体制(供水主干管由市、区财政和水务集团按2:1:1比例投资建设)足额落实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理顺农村供水投资体制。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分类分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地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相关区政府、水务集团)

  (三)优化水费收缴。全面落实水费收费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分类定价、促进节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科学制定供水水价,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收费机制,完善供水价格调整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对水费收入一时不能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按照权属责任,由市、区财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贴,逐步实现盈亏平衡。(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相关区政府)

  (四)健全运行机制。注重管网泵站、人饮工程等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常态化水质监测制度,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依托镇街村居加强节约用水及供水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帮助村民形成正确的用水、节水意识。(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各相关区政府依职责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