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4266105004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厦门市集美区青少年宫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青少年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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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旨:为辖区青少年全面发展提供服务。业务范围:1、开展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2、组织青少年开展文化艺术活动。3、组织青少年开展体育运动。4、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少先队活动。5、组织开展儿童游戏娱乐活动。6、组织开展少年儿童体育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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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滨水一里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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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茂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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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69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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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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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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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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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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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5 |
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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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青少年宫.公益 |
从业人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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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0年7月22日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开办资金由338万元变更为69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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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我单位在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学生校外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集美区青少年宫现已拥有集美片教学点(滨水总部)、杏林教学点、杏林体育馆三个场地,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课外兴趣课程。开设了写作、英语、小主持人、机器人编程、少儿3D打印、舞蹈、声乐、器乐等近70门课程,自2020年春节期间疫情暴发以来,集美区青少年宫以保护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为前提,认真遵守防疫制度,及时了解疫情发展情况,积极为复课工作作准备。2020年暑期开始,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集美教学点率先复课,杏林教学点于10月份复课,截至目前,集美、杏林两个教学点共计开办公益兴趣班近600班次,招收学员约9500人次。 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创新。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崇德修身好少年主题系列活动。活动包括:“致敬逆行者,大爱前行”主题手抄报作品征集比赛、“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生态家园”主题征文比赛、“崇德修身好少年”少儿故事大王比赛、“文明小海豚”还有生态文明主题绘画比赛、少儿朗诵比赛、“平安校园,法制先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教育法制宣讲活动等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为丰富我区青少年的课余生活,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们分别举办或承办了包括全区第八届竹韶杯现场书法绘画比赛、第七届全区小主持人大赛、第六届全区少儿器乐比赛、第十届全区小记者大赛。四、积极响应抗疫号召,发挥文化系统职工的文艺创作热情,助力疫情防控,传播社会正能量。2020年以来,集美区青少年宫发动教职员工积极关注和关心疫情发展形势与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创作了抗疫主题文艺作品,助力疫情防控,传播社会正能量。其中,由集美区青少年宫教职工创作的抗疫歌曲《愿你平安归来》、《我想你了》,儿童插画《春暖花开》和现代诗朗诵《请战》等文艺作品得到市、区级媒体的宣传转载,在我区青少年儿童当中引起广泛共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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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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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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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