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121期)
时间:2024-08-29 09:07 阅读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  

  1、“厦门市集美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举办单位的变更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原: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4266057527

  2、“厦门市集美区企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纪敦敦(原:杨向平)

  举办单位的变更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原: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MB03056212

  3、“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群服务中心(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原: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综合服务中心(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建服务中心、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MB03760674

  4、“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原: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依法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市政公用、环境保护、无照流动商贩、非机动车占道、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物业管理、砂石土资源、养犬、建筑废土等管理方面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区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辖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以及执法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以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原:依法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市政公用、环境保护、无照流动商贩、非机动车占道、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物业管理、砂石土资源、养犬、建筑废土等管理方面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区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辖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以及执法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058351321H

  5、“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公告事项:

  举办单位的变更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原: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0793903540

  厦门市集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