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已核准登记(设立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党群综合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党群综合事务中心(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厦门市集美区两岸融合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傅书基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分析和财政金融政策研究,开展政策咨询、课题调研,为区委提供科学决策参考;负责区委党建工作有关事务保障,协调做好全区党史、文献和地方志相关工作;负责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关事务保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两岸融合发展工作;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事务性保障工作;承担文件交换管理、文件收发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北楼7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MB09199305
举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办公室
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厦门市集美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黄海瑞(原:李忠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F369185256
厦门市集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