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精神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21〕4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现将《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把落实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办公室将通过季度检查、第三方评估、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对任务落实质量不高、未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将进行通报。
附件: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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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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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内容涉密外,“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一经批准,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更好地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规划实施。 |
发改局、 资源规划分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2.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规划(计划)。 |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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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规划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
区政府网站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基层政府主动公开的规划,及时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衔接统一的全区规划体系。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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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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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大厅。 |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国办要求,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打造阳光政务大厅。坚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
审批管理局、 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5.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政策举措。 |
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助力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审批管理局、 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6.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一视同仁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规范创新发展。 |
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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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 |
稳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财政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8.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和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 |
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不断提升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
财政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9.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
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
财政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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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持续做好涉疫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 |
坚持生命至上、实事求是,依法发布、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及时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利用多方渠道、多个平台和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相关信息,权威解读相关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精准说明防控措施。 |
卫健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11.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
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
卫健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12.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
大力推动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传播,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引导公众提高对构筑免疫屏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进一步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保持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良好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
卫健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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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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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 |
推动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地实施,及时发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市均衡发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两岸融合,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以及促生产、促消费、促项目建设、促外经贸、促旅游、保基本、防风险、控疫情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解读。 |
发改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14.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20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1〕22号)要求,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责任部门在向区政府报送政策文件时,同步报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未附解读方案的,区政府办公室予以退文。政策文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解读材料作为参阅材料一并提交上会。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时送签,同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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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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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强政策咨询服务。 |
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依托政府网站、“政企直通车”、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线下实体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等政务服务场所,通过民生政策宣讲服务、网络课堂、在线知识竞赛、公益广告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民生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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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突出便民实用,创新政策解读方式。 |
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看得到、会执行、讲得好。善于运用在线访谈、图表、动画、音频、视频、H5等形式,不断提升解读效果,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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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积极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发布工作。 |
依法依规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重大的政务信息及政策解读等,包括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法规规章制度出台及执行情况,一个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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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 |
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要进行重点精细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政策解读要注重科学性、权威性,避免“误读”;解读语言要通俗易懂、浅显明白,用老百姓的话解说老百姓关心的事。可根据工作需要培育壮大解读团队,充分发挥部门负责同志、专业人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的作用,切实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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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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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 |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宣传、网信部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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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执行效果。 |
进一步加强政策执行效果监督,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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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密切关注、及时回应重点舆情。 |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并推动相关问题实质性解决,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
区委网信办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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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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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
认真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福建省司法厅网站公布的政策法规信息正式版本,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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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 |
2021年10月前,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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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系统梳理本机关规范性文件。 |
进一步梳理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彻底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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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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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 |
强化数字赋能,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加强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级维护、内容丰富、数据共享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可查、一网可答。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利用和传播。 |
工信局 审批管理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26.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 |
针对政务新媒体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有序开展清理整合,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 |
区委网信办 区政府办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27.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 |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对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
区政府办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28.办好政府公报。 |
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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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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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及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各基层政府及时跟踪国务院、省政府部门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出台和调整完善情况,发布(修订)对应省、市级标准指引。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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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上级标准指引,持续对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涉及公开事项的梳理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工作全覆盖。强化对已经制定发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应用和监督,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跟踪评价标准目录实施情况。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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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持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 |
各基层政府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和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现场咨询解答等服务。积极开展线下专区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
审批管理局、少儿图书馆、档案馆、各镇街 |
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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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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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 |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编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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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
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文书,内容强调说理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以理服人,公平作出决定。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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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 |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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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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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跟踪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
及时跟踪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在2021年底前将制定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明确案件审理重点,避免“同案不同判”问题。 |
司法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36.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 |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层级监督功能,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推进溯源治理。同时,通过培训、辅导讲座,推进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依法决策能力、制度建设能力、行政执法能力。 |
司法局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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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跟踪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严格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指导监督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信息公开、优化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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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38.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
跟踪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
区政府办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39. 强化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保障。 |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提供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
区政府办 |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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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1年6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