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镇街级 | ||||||
1 | 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2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本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3 | 公共服务 |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 矿产资源、基础测绘等规划(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4 | 公共服务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含意见的采纳情况)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5 | 公共服务 | 回应关切 |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 回应的通知》(国办 发〔2016〕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 发〈关于全面推进政 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
及时回应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6 | 财政 | 财政信息 |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调查监测 |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 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8 | 调查监测 | 国土调查地类信息 | 所辖区域内特定范围或地块的国土调查地类信息(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其他 | √ | √ | √ | |||
9 | 调查监测 | 地理国情监测成果 | 地理国情监测信息(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关于全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的指导意见》(国测国发〔2017〕8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10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乡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11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12 | 生态修复项目批准 | 批准服务信息 |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实时公开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13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 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17〕10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14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15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 施工有关信息 | 项目名称,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16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17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 工程竣工信息 |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18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县级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 | √ | |
19 | 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20 | 耕地保护 | 补充耕地项目 | 项目名称、所在地、验收日期、补充耕地位置、面积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主动公开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信息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公告2021年第25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21 | 耕地保护 | 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 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类型、生产期限、用地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 |
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22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采矿权审批 | 采矿权登记信息,包括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矿区面积、有效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23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采矿权注销 | 采矿权注销批复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24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公告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其他 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
√ | √ | √ | |||
25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结果 |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其他 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
√ | √ | √ | |||
26 | 矿业权转让信息 | 转让公示 | 转让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场所;项目名称或矿山名称;受让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场所;转让矿业权许可证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转让矿业权的矿区(勘查区)地理位置、勘查成果情况、资源储量情况等;转让价格、方式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 |
受理申请材料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27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预警预报 | 地质灾害类预报信息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实时公开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
√ | √ | √ | |||
28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29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30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集美分局 |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