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根据《厦门市农村危房户和无房户解危解困工作方案》(厦国土房〔2018〕4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2019年春节前,完成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安置任务。
(二)2019年底前,完成一般户存量危房改造,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户和无房户解危解困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为主、自主自愿、分类实施的原则,各镇(街)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到扶贫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同时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
如因村庄规划不能翻建或新建的,镇(街)可按规定采取引导提前安置或引导其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妥善处置。
三、补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
(一)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且经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户。
(二)户主、户主的直系亲属及其祖辈均无自有住房,且在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划定的适建区范围内,可安排宅基地建房的无房户。
四、补助标准
(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
采取财政限额兜底的方式解决。危房翻建和新建住房财政兜底标准为每户不超过25万元,修缮加固财政兜底标准为每户不超过15万元;危房翻建和新建住房按三层基础设计、一层地上建设,每户补助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二)低收入家庭
采取资金补助的方式解决。危房翻建和新建住房每户补助不超过10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不超过5万元。
以上(一)、(二)项补助总金额不得高于房屋建设或修缮实际支付的费用。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先行垫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市、区再进行结算。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情况认定以区民政局登记在册档案为主实施动态监管。
(三)一般户
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户主及其直系亲属只有此处自有住房,且所属房屋经安全鉴定为C级或D级的一般户危房解危,经批准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补助。原则上鉴定为C级的危房户主动实施修缮加固或翻建解危,每户奖励1万元;鉴定为D级的危房户主动申请翻建解危,每户奖励5万元。奖励金额不得高于房屋建设或修缮加固实际支付的费用。
五、应急安置
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的农村危房户和无房户,在实施翻建、修缮、新建等有效处置措施,解决住房问题之前,各镇(街)应采取租金补助或临时安置等措施,完成应急安置工作。
六、操作程序
(一)农户申请。符合补助(奖励)条件的,由农户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社会救助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建设相关审核批准手续(新建的需要有用地批准手续和建设批准手续,翻建的需要有旧房翻建审核审批手续,修缮加固的需要有房屋合法产权或批建手续)等有效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居)委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予以公示。经民主评议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危房改造补助(奖励)审批表(详见附表1),上报镇(街)。
(三)审核审批。镇(街)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后,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审批,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对于农户自行修缮加固、未经“一户一宅”条件审核的,镇(街)应到所在地国土所调档查询,国土所出具书面报告,为镇(街)审核审批提供依据。审批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住房情况、贫困类型、补助方式等。经公示无异议的,镇(街)应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并向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民政局、财政局报送存档复印件一份。危房翻建、新建住房的补助对象,需书面承诺无偿拆除或放弃原有名下的所有房屋。对于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移房屋的,视为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
(四)组织施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危房改造、新建住房由镇(街)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由补助对象和施工单位签订房屋建设或修缮加固协议。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新建住房由镇(街)统一组织方案设计,由镇(街)组织代建或由户主按照设计方案自行组织施工。
(五)开展验收。房屋建设或修缮加固完成后,由镇(街)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详见附表2)。如农户自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后应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鉴定结果为A、B级,方可验收通过。修缮加固后的鉴定费用由镇(街)承担。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镇(街),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健全相关档案管理。
七、补助资金
(一)资金安排
上述资金由市、区财政保障,扣除市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镇(街)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实际费用的审核结算,并向区财政申请补助(奖励)资金。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协助区财政局做好市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对接。
(二)资金拨付
由镇(街)组织施工的,补助资金由镇(街)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施工单位。自行施工的,补助资金由镇(街)直接拨付至补助对象的“一卡通”账户。
一般户以奖代补的,验收完成后由镇(街)一次性拨付。
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对于出现超占超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助(奖励)。
(三)资金监管
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区审计、财政部门要会同镇(街)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农村危房户和无房户解危解困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镇(街)具体组织实施。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区民政局负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低收入家庭补助对象的确认并审核相关符合对象住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统筹拨付,区建设局负责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审计、规划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共同推进农村住房安全和住房困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强化工程质量监管
镇(街)应联合区建筑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把好住房安全改造的质量关、安全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区建设局加强指导。
(三)加强危房安全管理
对于已排查出的危房,要按照《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治理解危。要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的日常巡查检查,在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对危险房屋组织疏散、转移和临时安置相关人员,紧急情况下对危险房屋采取应急抢险措施,确保不发生房屋安全事故。
八、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附表:1.集美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奖励)审批表
2.集美区农村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验收表
3.集美区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表
附表1:
集美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奖励)审批表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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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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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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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类型 |
□危房户 □无房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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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人均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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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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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奖励)类型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低保户 □低收入家庭 □ 一般户 |
危房等级 |
□C级 □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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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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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其 他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与户主 关系 |
职业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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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座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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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其他房屋(如有请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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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结构 |
□混合结构 □木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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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状况 |
□严重破损房 □部分严重破损房 □一般破损房 |
原房屋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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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新建)房屋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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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意愿 |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新建住房 |
动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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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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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渠道 |
省、市补助资金 万元、区级补助(奖励)资金 万元、镇(街)补助(奖励)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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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情况 说明 |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均属实,如有不实或遗漏,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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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评议意见 |
经调查和村(居)委会评议,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建议补助(奖励)其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新建住房)。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村(居)委会主任: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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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审核审批意见 |
经现场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属实,该对象符合补助(奖励)条件。 调查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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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同意对其房屋(□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新建住房)进行补助(奖励),共安排补助(奖励)资金 元(最终以实际支出金额为准)。
镇政府(街道办)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2:
集美区农村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验收表
镇(街) 村(居)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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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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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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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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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类型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低保户 □低收入家庭 □一般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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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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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方式 |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新建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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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木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 □其他 |
改造前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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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新建)后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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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新建)住房 验收 记录 |
逐项检查施工情况如下: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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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补 助 |
已补助 |
剩余补助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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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是否同意该住房补助项目验收合格,并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房屋业主(签字):
监理单位负责人: 镇政府(街道办)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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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集美区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表
地 址 情 况 |
困难家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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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镇(街) |
村委会 (居委会) |
村(居)民小组 |
门牌号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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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 难 家 庭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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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数 |
民族 |
贫困类型 |
上年家庭 年纯收入 |
旧住房 建造年代 |
旧住房 建筑面积 |
旧住房结构类型 |
户主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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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造 情 况 |
进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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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原因 |
改造方式 |
改造后房屋 结构类型 |
改造后 房屋面积 |
改造后 房屋产权 |
批准日期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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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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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政府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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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区级补助资金 万元、镇(街)补助资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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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照片 |
改造中照片 |
改造后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