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变更
日期:2020-02-1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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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二办理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三办理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依据:

[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闽公综〔2017348)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一)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母姓、祖父母姓、外祖父母姓之间变更姓氏的,提交关系证明;

(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提交收养证明;

(三)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四)未满18周岁公民,因父母再婚申请变更随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提交《结婚证》(父与继母或者母与继父间)、《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满18周岁后申请的,应当具备在未满18周岁期间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经历的条件;

(五)属非婚生的未满18周岁公民,因父或母另组家庭申请变更随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提交《结婚证》(父与继母或者母与继父间);满18周岁后申请的,应当具备在未满18周岁期间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经历的条件;

(六)少数民族公民因本民族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变更姓氏的,需经公安派出所调查确认属实;

(七)因不规范简化字姓氏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姓氏的。

前款规定以外情形申请姓氏变更的,以人民法院行政或者民事诉讼判决明确的姓氏办理。

五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可以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姓氏: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母姓、祖父母姓、外祖父母姓之间变更姓氏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因未满18周岁时父母再婚而申请变更随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或者属非婚生,因未满18周岁时父或母另组家庭而变更随继父或继母姓氏的; 

5、因不规范简化字姓氏或者少数民族公民因本民族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需要变更姓氏的 

未满18周岁的须由亲生父母协商一致并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已满10周岁的,还应当征得本人签字同意;父母离婚后,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申请未满18岁子女姓名变更的,不予受理;父母一方失踪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持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文书或者注销原因为死亡的《户口注销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六申请材料:

(一)因血缘关系:

1.《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2.申请变更姓名承诺书;

3.关系证明(通过核查系统能体现家庭关系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由窗口民警打印核查结果页面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户籍民警章,注明查询出处及打印时间;系统无法体现关系的,提供其他关系证明)。

(二)因收养关系:

1.《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2.申请变更姓名承诺书;

3.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199941日前私自收养的,提交收养公证书)。

(三)因涉外婚姻关系:

1.《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2.申请变更姓名承诺书;

3.涉外婚姻关系资料。

(四)因父母再婚:

1.《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2.申请变更姓名承诺书;

3.《结婚证》(父与继母或者母与继父间);

4.《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五)非婚生公民因父或母另组家庭:

1.《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2.申请变更姓名承诺书;

3.《结婚证》(父与继母或者母与继父间)。

(六)少数民族公民因本民族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1.《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2.申请变更姓名承诺书。

(七)因不规范简化字姓氏等其他特殊原因:

1.《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2.申请变更姓名承诺书。

(八)法院判决明确的其他情形:

1.《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2.申请书;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

七办理方式:

现场核验原件:

现场办:前往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网上办: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治安户政业务办理-姓名变更模块申报。

 

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领导核准→窗口办结。

九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址:

厦门市公安局灌口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中路1333号户籍室1-2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马銮湾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路298号户籍室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杏滨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杏林北二路20号户籍室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杏林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36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侨英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天安路66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岑东路163-21号楼1101室户籍办证大厅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后溪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孙坂北路600-1号户籍室1-2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学村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同集南路58号户籍室1-6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凤安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东安后垵二里188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十一咨询电话:

厦门市公安局灌口派出所:0592-6380550

厦门市公安局马銮湾派出所:0592-6215110

厦门市公安局杏滨派出所:0592-6253659

厦门市公安局杏林派出所:0592-6280276

厦门市公安局侨英派出所:0592-6151677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派出所:0592-6101337
厦门市公安局后溪派出所:0592-6264955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学村派出所:0592-7797106

厦门市公安局凤安派出所:0592-6157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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