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变更
日期:2020-02-16 12:17
字号: 分享:

  一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二办理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三办理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依据:

  [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闽公综〔2017〕348号)

  第一百四十四条  年满20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不予办理。更正民族成份,不受年龄限制。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设区市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证明。

  监护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与申请变更人的关系证明。(《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取消有关证明事项的通知》 (闽公综〔2019〕41号)取消提交)

  五申请条件:

  1、年龄未满20周岁,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本市公民,由当事人或者监护人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 

  2、民族成份在户籍管理过程中被错报、误登的本市公民,由公安部门按照纠错程序更正其民族成份,当事人或者监护人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

  六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2.设区市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证明;

  3.申请书。

  七办理方式:

  现场核验原件:

  现场办:前往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网上办: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治安户政业务办理-民政变更更正模块申报。

  八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领导核准→窗口办结。

  九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址:

  厦门市公安局灌口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中路1333号户籍室1-2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马銮湾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路298号户籍室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杏滨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杏林北二路20号户籍室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杏林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36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侨英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天安路66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岑东路163-2号1号楼1楼101室户籍办证大厅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后溪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孙坂北路600-1号户籍室1-2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学村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同集南路58号户籍室1-6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凤安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东安后垵二里188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十一咨询电话:

  厦门市公安局灌口派出所:0592-6380550

  厦门市公安局马銮湾派出所:0592-6215110

  厦门市公安局杏滨派出所:0592-6253659

  厦门市公安局杏林派出所:0592-6280276

  厦门市公安局侨英派出所:0592-6151677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派出所:0592-6101337

  厦门市公安局后溪派出所:0592-6264955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学村派出所:0592-7797106

  厦门市公安局凤安派出所:0592-615789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