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二办理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三办理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依据:
[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闽公综〔2017〕348号)
第五十三条 获准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获准恢复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持公安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五申请条件:
获准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获准恢复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
六申请材料:
(一)获准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户口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明》;
2.申请书;
3.合法稳定住所资料。
(二)获准恢复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户口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明》;
2.申请书;
3.合法稳定住所资料。
七办理方式:
现场核验原件:
现场办:前往落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八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窗口办结。
九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十办理地址:
厦门市公安局灌口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中路1333号户籍室1-2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马銮湾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路298号户籍室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杏滨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杏林北二路20号户籍室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杏林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36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侨英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天安路66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岑东路163-2号1号楼1楼101室户籍办证大厅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后溪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孙坂北路600-1号户籍室1-2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学村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同集南路58号户籍室1-6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凤安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东安后垵二里188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十一咨询电话:
厦门市公安局灌口派出所:0592-6380550
厦门市公安局马銮湾派出所:0592-6215110
厦门市公安局杏滨派出所:0592-6253659
厦门市公安局杏林派出所:0592-6280276
厦门市公安局侨英派出所:0592-6151677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派出所:0592-6101337
厦门市公安局后溪派出所:0592-6264955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学村派出所:0592-7797106
厦门市公安局凤安派出所:0592-615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