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出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申报户口登记
发布时间:2020-01-24 10:30 阅读人数: 字号

  一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二办理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三办理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依据:

  [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闽公综〔2017〕348号)

  第二十八条  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应当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方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应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第二十九条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随母在部队驻地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也可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在部队驻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部队驻地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上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第三十二条  公民出生后,父母双方失踪、死亡或者在国(境)外定居、加入外国国籍,申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父母《户口注销证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其与落户人关系证明;申请随其他监护人落户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注销证明》,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关系证明。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取消有关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公综〔2019〕41号)户口注销证明通过内部核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五申请条件:

  (一)本市户籍人员婚生子女出生后,父母双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1、父母双方死亡(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 

  2、父母双方在国(境)外定居,加入外国国籍;   

  3、父母双方均为学生集体户的;   

  4、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或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学生集体户。

  (二)本市户籍人员的婚生子女出生后,无法随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申报户口,可以申请随其他监护人落户,由其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六申请材料:

  (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登记: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或父母《离婚证》(或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3.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申请书;

  5.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须提交父母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申报民族成份的《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书》(父母失踪、死亡的除外);

  6.落户方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提供在本市内无房承诺。

  (二)随其他监护人出生登记: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或父母《离婚证》(或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3.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申请书;

  5.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须提交父母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申报民族成份的《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书》(父母失踪、死亡的除外);

  6.监护人与落户人监护关系承诺声明;

  7.落户方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提供在本市内无房承诺。

  七办理方式:

  现场核验原件:

  现场办:前往落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网上办: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治安户政业务办理-国内出生落户模块申报。

  八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窗口办结。

  九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十办理地址:

  厦门市公安局灌口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中路1333号户籍室1-2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马銮湾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路298号户籍室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杏滨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杏林北二路20号户籍室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杏林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36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侨英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天安路66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岑东路163-2号1号楼1楼101室户籍办证大厅1-3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后溪派出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孙坂北路600-1号户籍室1-2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学村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同集南路58号户籍室1-6号窗口

  厦门市公安局凤安派出所:厦门市集美区东安后垵二里188号户籍室1-4号窗口

  十一咨询电话:

  厦门市公安局灌口派出所:0592-6380550

  厦门市公安局马銮湾派出所:0592-6215110

  厦门市公安局杏滨派出所:0592-6253659

  厦门市公安局杏林派出所:0592-6280276

  厦门市公安局侨英派出所:0592-6151677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派出所:0592-6101337

  厦门市公安局后溪派出所:0592-6264955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学村派出所:0592-7797106

  厦门市公安局凤安派出所:0592-615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