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美区委宣传部 集美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集美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7 16:35 阅读人数: 字号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推动我区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现将《2020年集美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总结请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区司法局邮箱:qwyfzqb@jimei.gov.cn备案(活动方案于11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于12月6日前报送)。

  联系人:阮伟伟  陈龙君

  联系电话:6665175

  中共集美区委宣传部              集美区司法局

  2020年11月27日

  2020年集美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部署要求,推动全区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现制定2020年我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全区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集美中的重大作用。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6日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重大成就,进一步彰显公平正义;

  (三)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深入学习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四)大力开展《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七五”普法成果。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2020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实际,宣传周期间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12月3日,在杏林街道宁宝文化广场举行“2020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为第五届“独角兽杯”法治故事作品大赛和第五届“法治集美 阳光生活”微电影大赛颁奖,举行集美区普法志愿者联盟基地和集美大学法学教育实习实践基地揭牌仪式,组织法治文艺汇演。

  (二)主题活动。根据中央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精神,坚持把宏大叙事与具象表述有机结合,2020年“宪法宣传周”设立七个活动主题,分别是:宪法进企业主题、宪法进乡村主题、宪法进机关主题、宪法进校园主题、宪法进社区主题、宪法进军营主题、宪法进网络主题。

  各主题活动由牵头单位结合行业特点,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在“宪法宣传周”期间,主题活动可由牵头单位举办,也可委托基层单位承办或共同承办,宣传活动安排请报送区司法局。

  1.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

  牵头单位:区财政国资委、区工商联、区司法局

  2.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乡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

  3.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牵头单位: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司法局

  4.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鼓励各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5.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基层社会治理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指导军地法官、检察官、律师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

  牵头单位:区武装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司法局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文旅局、区司法局

  各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结合行业和业务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宣传主题,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形成良好的整体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 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及业务特点,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向社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宪法知识,播放相关法治动漫、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及宣传口号,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宪法高潮,强化机关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意识,有效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各镇、街要结合自身的具体实际,研究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根据“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各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确保“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六、宣传报道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收听收看11月30日当天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关于宪法宣传的有关报道。区级媒体在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宪法宣传新闻宣传报道。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充分利用各类公益广告平台,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海报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设计制作)。各主流媒体要加大宪法宣传力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请集美电视台、集美广播电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出各镇、街,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报道;

  (三)请集美报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及我区“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新闻报道;

  七、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民,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本方案的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各参加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宪法宣传。本区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紧扣主题,增强宣传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结合不同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加强以案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总结请报区司法局备案(活动方案于11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于12月6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