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厦集工信规〔2022〕6号),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现开展2024年研发机构扶持政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条件
1.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纳税(入库为准)均归属集美区,无严重违规行为,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经认定批准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以批文时间为准);
2.企业已获得厦门市其他区(含自贸区)同类区级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企业同时符合本措施或火炬高新区扶持政策的,优先享受火炬高新区政策。
二、拟补助的企业名单
根据市级反馈名单,经筛查,共有厦门艾美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初步符合拨付区级研发机构奖励条件。现将拟拨付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5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公示期间,如有疑异或意见,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并对公示工作予以监督。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三、补助标准
集美区企业当年度经认定批准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按照国家级(补足)200万元、省级(补足)150万元、市级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受理时间
在公示期满后,自2024年12月6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确认政策时间2024年12月10日24:00止。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办理流程
登录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点击“集美i企宝”(http://www.jimei.gov.cn/ztzl/iqb/),选择“政策兑现”中的对应项目,并根据提示核实企业信息。
六、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6157810;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5707072
附件:1.集美区2024年拟兑现“研发机构”项目奖励企业名单
2.集美政策申请端操作手册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