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22年 > 疫情防控 > 政策措施
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工业投资奖励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1-06-21 10:07 阅读人数:

各企业:

  为加快惠企政策兑现,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根据《关于兑现2020年度市级工业投资项目奖励的通知》(厦工信投资函〔2021〕8号),现启动2020年度工业投资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4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奖励资格)。

  二、政策内容

  《关于兑现2020年度市级工业投资项目奖励的通知》(厦工信投资函〔2021〕8号)文件规定,按当年度纳入所在区(火炬)统计投资额分档奖励。完成3000万元(含)-5000万元投资的,奖励5万元;完成5000万元(含)-1亿元投资的,奖励10万元;完成1亿元(含)-5亿元投资的,奖励15万元;完成5亿元及以上投资的,奖励20万元。单家企业所在区(火炬)获得的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三、奖励条件和标准

  2020年工业投资奖励条件如下:

  (一)奖励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

  (二)企业2020年纳入集美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以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2020年1-12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即206-1或206-2表)中“本年完成投资”数据认定。

  (三)单家企业在集美区如有多个工业投资项目,其各个项目2020年度完成的投资额可累加计算,作为该企业2020年纳入集美区统计投资额。

  (四)单家企业在集美区获得的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五)企业不属于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联合惩戒对象;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法人符合《关于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厦财行[2018]31号)文件精神,未发现有涉黑涉恶行为。

  四、申报材料

  1.厦门市2020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

  2.企业2020年1-12月当期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即206-1或206-2表,须由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直接导出、打印,一式1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事项

  1.材料提交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主楼7楼719,联系人:朱毅,联系电话:6220363      

  2.如采用快递材料方式,请使用EMS。

  附件:

  1.厦门市2020年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基本情况表(样表)

  2.关于兑现2020年度市级工业投资项目奖励的通知(厦工信投资函〔2021〕8号)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