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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集美”学村美术比赛
2014-10-24 04:37

  一、活动主题

  弘扬嘉庚精神 建设人文集美

  二、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2014年12月中旬举行颁奖典礼;活动地点: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三、参加对象

  辖区各大中专院校学生。

  四、参赛方式

  集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各校于2014年10月31日之前将本校《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活动联系人邮箱。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可报送多项、多件参赛作品。《报名汇总表》可在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网站首页下载。

  五、赛程安排

  1.活动启动:2014年9月底启动。 

  2.作品征集:自大赛启动至11月15日为作品征集阶段。

  4.作品评审:2014年11月中下旬

  5.总结颁奖:2014年12月中旬举行颁奖典礼。

  六、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以“弘扬嘉庚精神·建设人文集美”为创作主题,展示集美辖区学生文明有礼的生活理念和共同建设人文集美的决心。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风格不限。活动主办方对比赛规则保有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作品类别分为设计类和绘画类。设计类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绘画类含国画、油画、漆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七、参赛作品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和合法性。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有权要求其返还奖杯、证书和奖金。 

  2.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内容和外部链接。 

  3.为公益目的,大赛主办、协办、承办各方享有对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 

  4.参赛者须保留作品原稿,以便查对。 

  各校请将参赛作品设计类作品电子版刻成光盘并在光盘表面注明:学校名称-集美学村美术大赛设计类作品。光盘请邮寄至: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团委陈旭原收。邮编:361024。绘画类作品将原件交至上述地址。

  八、奖项设置

  (一)设计类作品奖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分别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二)绘画类作品奖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分别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2名,分别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八、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集美区委宣传部、厦门市美术家协会、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共青团集美区委、集美区文联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团委、集美区文化馆、集美区书画家协会

  协办单位:辖区各大中专院校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陈旭原,联系电话:05923753776(办公室),15105968747(手机),邮箱:2597077787@qq.com。

  组委会办公室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团委                          

  2014年9月28日                              

 
技术支持: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