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04-05 03:24

  ——2011年12月13日在集美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陈锦标

各位代表:

  我代表集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任期五年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我区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积极把握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机遇,全力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区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重托,在中共集美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区十届人大各次会议的决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区发展大局,把推进年度工作与完成“十一五”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8次、主任会议65次,讨论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1项,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及其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81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2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1项,组织市、区两级代表视察检查19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0人次,督办代表提出的议案4件、建议批评意见449件。

  一、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依法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决策的落实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发挥优势、取得实效的基本经验。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准确站位、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合力加快集美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

  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全面加快集美城市化进程,是区委确定的发展战略,也是本届人大历次会议的工作重心。通过每年人代会充分讨论、审议工作报告,依法迅速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和全区人民的行动。关注重点工程建设,先后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视察园博苑、厦门新站、集美大桥和杏林大桥、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和集美新城等建设情况,有力推动了岛内外一体化重点工程建设;关注新农村建设、滨水小区保障性住房、永祥新城安置房等民生工程建设,督促政府重视和解决城市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领导主动作为,通过参加片区征地拆迁开发建设指挥部联席会议,协调联系片区的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参与杏林湾商务运营中心招商、灌口小城镇建设以及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与各套班子一起形成加快发展的合力。

  保障经济实现科学发展。着眼于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近年来应对复杂经济形势而作出的决策部署,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助推我区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依法听取了“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促进“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关注“十二五”规划编制的进展情况,认真做好审查“十二五”规划的前期工作,使常委会和代表的意见及时反映到规划编制中。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时审查和批准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变更草案和决算;听取审计工作报告,重视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监督,就清理财政周转金、债权债务和长期挂账往来款项等提出具体意见,促进预算的依法有效执行。

  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紧扣现代服务业的主攻方向,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发展旅游业情况的汇报,要求继续完善“一心四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做大做强与旅游相关的产业。常委会始终注重推动我区台侨特色与文教资源转化为发展的优势,分别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对台工作、侨务工作的汇报,强调进一步发挥台商投资区先行先试作用,加强产业对接和文化交流,依法为台侨资源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督促政府加大对科技费用的投入和管理,在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自主创新中切实发挥效益,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撑。立足促进可持续发展,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环保工作、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贯彻落实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工作的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提高环保监督管理水平,努力使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与城市化进程保持同步发展。

  依法把好人事任免关。正确处理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认真贯彻区委人事意图,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0人次,接受辞职17人次,为区级国家机关有效运转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继续坚持和完善重要人事任免议案由“一府两院”主要领导到会作说明、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介绍拟任人选考察推荐情况、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重要职务作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提高了任职人员的民主法治意识,促进了人事任免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坚持法治,依法监督,为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常委会坚持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实现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本届恰逢监督法正式实施,常委会不断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探索建立起科学的监督机制。严格依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开展监督工作,把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与审查批准预决算、执法检查,会前走访调研与会上审议表决、会后整改落实等结合起来,监督实效明显增强。五年来,常委会重点对经济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民生问题和司法公正等方面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1项,共提出审议意见22项;开展工作评议2项;组织执法检查1项,有力推动了“一府两院”依法履职、改进工作。

  持续推进依法治区深入开展。常委会高度重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人大的工作重点,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促进“五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先后听取了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编制“六五”普法宣传规划的说明,审查通过了“六五”普法宣传规划,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促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以学习宣传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全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监督,依法支持公检法有效履职,促进“平安集美”、“法治集美”建设深入开展。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规范执行工作机制、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审理、民商调解、司法救助、量刑规范化等工作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轻缓刑政策、公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的情况报告,就充分发挥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开展司法改革的探索创新、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审议意见,推进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结合对辖区治安形势的调研分析,连续四年听取了公安工作汇报,重点就推动“三基”建设成果转化、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查禁赌博和排查整治突出问题等提出意见,推动了社会治安形势整体向好,群众满意率和安全感持续提升。

  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把人大信访作为了解社情民意、联系人民群众、开展监督的重要渠道,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领导坚持亲自接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信访工作,定期对信访情况进行汇总综合、排查协调,促进解决信访反映的典型和共性问题。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300件,接待群众来访247批489人次,办理省、市人大信访转办件113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推动了一批信访问题的解决,为化解矛盾、维护群众诉求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不断夯实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

  坚持以民为本,是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和职责所在。常委会始终把推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督促政府解决民生难题,加强社会管理,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始终关注民生保障。常委会特别重视城市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通过督办代表议案督促实施“老无忧”工程,当年即惠及全区5721名参保农民,把党委、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听取和审议了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就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等工作的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和引导,对被征地农民、困难群众和大中专毕业生分类落实促进就业工作,就业难、招工难的矛盾得到缓解。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督促区政府全面落实优质教育发展战略,全区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得到大幅提升。针对群众关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问题,采取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督办代表建议等方式,有效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始终关注加强社会管理。常委会密切关注我区城市化加快推进过程中的社会管理、建设和服务问题,专题听取了区创建办汇报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情况,要求人大系统全力支持和配合创建工作。关注城区配套设施建设,多次组织代表对公交站台站牌、农贸市场、停车场和人行天桥等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要求区政府抓住我市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的机遇,提升城市功能,方便群众生活。关注“面的”非法营运乱象,开展了“面的”整治专项工作评议,促进辖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着眼于夯实城市化的社会基础,通过督办关于加快“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议案,促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稳步有序开展;听取和审议关于实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强化对基层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建设与领导,深化基层平安建设;依法监督指导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促进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增强。

  始终关注生态环境改善。在开发建设中保持集美的生态优势,是我区城市化战略的发展定位,也是常委会始终关注的重点。常委会把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所提的关于科学实施深青溪和瑶山溪整治工程的议案列入常委会议程,推动首期工程当年7月开工,相关工委跟踪督办后续工程按计划分期实施。密切关注辖区饮用水源和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饮用水源和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区政府全面完成生猪退养目标,完成了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四个一案”方案编制,督促逐项实施落实,促进了“两湾三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好转,石兜-坂头水库的水质恢复取水标准。

  四、尊重代表,强化服务,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的基础。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代表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代表工作上新水平。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明显提高。本届任期内,经大会主席团交付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有3件,全部列入常委会议程,交由区政府办理;跟踪续办九届人大代表议案1件;代表提出的建议共449件,其中重点建议31件。每年人代会后及时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统一协调落实办理工作;完善了抽查督办和跟踪督办制度,组织代表对办理情况开展视察检查和“回头看”;牵头对本届人大历次会议的代表建议(B类)进行二次督办,推动了石鼓路乐安花园“烂尾楼”等一批承诺在办又多年未决的建议落实进度,切实取信于民。在区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4件议案已全部办结,建议落实率大幅提高,已解决或部分解决的A类建议比例明显提高,促进群众关注的就业难、看病贵、出行难和入园难、就学难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推动区政府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举措。

  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更加有力。加强代表培训,先后举办了代表法等专题法制讲座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5期;注重发挥街道代表联络工作室在组织代表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定期举办代表工作座谈会,促进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和规范化。注重创新代表履职平台,2008年起组织代表开展了“五个一”活动,2009年起组织代表分专题听取区政府政情通报,结合组织代表专题调研、视察检查,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提供多样化的活动载体,保障了代表在更多领域、更深层次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调动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注意总结和推广代表工作典型,开展优秀议案建议、先进代表评选活动,对18件优秀议案建议、14名优秀代表、6个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常委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依法完成了新一届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区登记选民185753人,参加投票176005人,参选率94.8%,112个选区中一次性选举成功率99.1%,选出的新一届177名区级、122名镇级人大代表素质较高、结构比例更趋合理。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增强了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常委会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固本强基的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依法履职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为实现本届目标任务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依法履职的意识,坚定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积极参加全区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一会一学法”和读书班等制度,共举办了学法专场讲座21次、专题读书班10期,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结合年度监督议题,各工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为常委会审议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参加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研讨会,就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中人大作用的发挥等课题进行交流研讨,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常委会还积极承担区委的重点调研,先后牵头开展了加快推进文教强区建设、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实现和谐征地拆迁等课题,形成一批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多次获得区级表彰,重点对策建议被区委采纳。 持续加强机关建设。扎实开展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效能建设,机关整体文明水平和干部文明素质明显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并巩固了创建成果。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为契机,认真落实省、市调研检查会议精神,进一步争取解决了人大组织建设和工作条件。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在我区开展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努力形成人大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本届人大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十届人大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各镇(街)和全区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对区委的重视和关心,对人大代表的参与和监督,对“一府两院”及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对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监督的力度和实效显著增强,但与监督法的要求还有差距;虽然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有所提高,但与代表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虽然常委会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这些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对如何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深切的体会: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才能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服务好全区工作的主题主线,才能使人大工作拥有更加扎实的活动舞台。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履职,才能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地位更加显现,人大职能的发挥更加充分。四是必须始终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才能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五是必须始终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才能保持人大工作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我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速城市化、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时期。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了我区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为集美今后五年的发展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常委会要在中共集美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加快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促进集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要在全力服务城市化发展大局上下功夫。积极服从、服务于全区加快城市化、实现新跨越的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想办法,出主意,促落实,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为推进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要在持续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选好选准监督内容,重点加大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规范监督程序,做好审议前的调研,规范审议方式,完善审议意见交办和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制度;适时启动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三要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始终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切实做好代表的培训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把代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上来。 四要在强化自身建设上下功夫。把加强学习、解放思想、敢于负责、勇于创先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善于学习、求真务实、亲民爱民、廉洁自律的表率,努力提高履职水平。既要依法行使职权,又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和创造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 各位代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圆满完成了历史使命,新一届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我们坚信,在中共集美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必将更好地担负起历史的重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集美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一:2011年区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一、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0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区政府关于编制“集美区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的说明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1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变更草案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汇报4项) 1、听取区法院关于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情况的汇报 2、听取区政府关于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报 3、听取区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汇报 4、听取区检察院关于依法履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情况的汇报 四、代表视察(3项) 1、关于岛内外一体化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2、关于集美新城建设情况 3、关于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五、代表工作(3项) 1、交流各镇、街道、院校解放军代表活动组2011年工作计划 2、听取区政府政情通报(分3个专题) 3、总结2011年代表活动工作情况 六、学法活动(3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3、“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专题 七、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2次) 1、“代表法”专题 2、“选举法”专题

  附件二:名词解释(按名词在报告出现先后为序)

  1、“一心四区”:区委六届十四次全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我区“一心四区”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其中:杏林湾中心区的主要功能为提供商务服务,包括金融、信息、商务以及产品研发展示等高端现代服务业功能;四个集聚区包括厦门新站集聚区、集美集聚区、杏林集聚区和灌口集聚区,将分别发展为区域性物流中心、宜居的高端滨海新片区、高级商务休闲服务区和休闲运动旅游区。

  2、“一岗双责”: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闽政〔2010〕1号),我省在国内率先实行环保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即: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3、“三基”建设:2006年公安部启动为期3年的“三基”工程建设,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总体要求是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素质要提高、管理要规范、机制要创新。

  4、“老无忧”养老保险贷款参保模式:指我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符合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因经济困难无力缴费参加保的被征地人员,根据《集美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贷款参保方案》,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的制度创新,采取个人向金融机构贷款并以领取的养老金作为还款来源、区投资担保公司全额担保、各镇街和村居协助办理的方式,解决了被征地困难农民无力缴费参保的难题。该模式在原先单一的政府补贴失地农民参保的基础上,通过导入第三方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困难失地农民负担的情况下助其参保,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养老需求。

  5、“四个一案”:根据《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府〔2009〕215号)精神,要求各区对辖区内流域汇水区内的每个村庄、每条排污沟、每个排污口、每个污染源进行普查,并制定“一库一溪一村一案、一沟一口一源一案”的整治方案。

  6、“两湾三溪”:“两湾”指杏林湾、马銮湾,“三溪”指后溪、深青溪和瑶山溪,与石兜-坂头水库共同构成集美区的水环境重点流域。

  7、“五个一”活动:我区自2008年起在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学好一本书,提好一件议案、建议,办好一件实事,参加一次代表视察,走访一次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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