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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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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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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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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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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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生态区(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区(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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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集美国家级生态区建设规划》,并通过人大审议,颁布实施。规划实施2年。认真贯彻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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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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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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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立的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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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市直属正处级机构,行政编制6名。积极落实区长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镇街、部门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对各项环保工作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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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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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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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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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厦门市下达的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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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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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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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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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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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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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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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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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灌口、后溪两镇全部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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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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