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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省级生态镇(村)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时间:2014-03-03 08:34 阅读人数:

2012年3月19日下午,在厦门市环保局以及集美环保分局的陪同下,福建省环保厅组织专家组对集美区灌口、后溪两镇建设省级生态镇以及13个村建设省级生态村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专家组一行现场抽查了灌口镇以及坑内村、上塘村现场,听取了灌口镇关于省级生态镇以及生态村创建的工作汇报并查阅了档案资料后,指出集美区高度重视生态创建工作,机制健全,责任落实,宣传深入,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特别是灌口镇,结合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产业,加大流域综合整治力度,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辖区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推进,符合省级生态镇和省级生态村考核验收标准,同意将灌口、后溪两镇及13个村上报省环保厅批准命名。

2012年,集美区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和宣传力度,强化生态创建保障,在灌口、后溪两镇省级生态镇创建的基础上,提高创建质量、提升创建水平,开展两镇国家级生态镇和集美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力争2013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创建工作,并报国家环保部审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