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优待多
时间:2012-10-30 00:00 阅读人数:
    本报讯 (刘德英)记者从区征兵办了解到,为鼓励高校在校生积极响应号召,投身部队大熔炉建设现代化国防,今年起集美区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后,不仅可以视同厦门城镇籍义务兵享受同等优抚待遇,而且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可享受区政府按照城镇退役士兵标准发放的经济补助金。
    集美区是文教区,辖内有各级各类高等院校十余所,高校在校大学生近十万人。集美区征兵办负责人介绍说,今年针对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优待鼓励政策为历来最优惠,家属优待金、经济补助金均为历年最高。据介绍,集美辖内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在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还可享五种优待。一是视同厦门城镇籍义务兵,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二是退役后复学的,由区政府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发放;三是完成学业的大学生,由学校积极推荐就业、人事部门优先办理手续,并将其军龄视同工作年限;四是毕业后被厦门市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工资可直接定级,不实行见习期工资;五是根据国家规定,退役后复学的,还可获得学费补偿,即可根据实际完成学业情况,按照每人每学年不高于6000元的标准领取学费补偿金。
    区征兵办负责人粗略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今年厦门市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3426元;城镇籍义务兵服满2年的可领取地方经济补助标准约2.6万元。这两部分费用是根据厦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进行核算和调整的,有较大的上浮空间。此外,退役士兵还可以享受每人每学期40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区征兵办负责人提醒,有参军入伍愿望的大学生需抓紧时间报名。(来源:集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