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需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同时办理,全程网办。
(一)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在“综合服务平台”模块点击“公积金缴存”,进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综合服务平台;
(二)未注册过的用户请点击“注册”按钮,按提示完成注册,注册时登记的联系人为单位的主经办人;
(三)已完成注册的用户可录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凭经办人手机验证码(可办理业务)或注册密码(只能查询)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菜单项,选择“单位缴存登记”,填写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完成之后点击“提交”按钮。
(四)单位办结缴存登记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自动设立。
注意事项:(1)公积金开户银行选定后不可变更,提交前请再次确认。(2)开户后,还需到缴存银行办理汇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