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调整运动诱发电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
今年11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公布运动诱发电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规〔2023〕5号),优化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规范,为贯彻执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17个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运动诱发电位、多功能神经肌肉功能监测、功能监测(表面肌电测定)等项目价格,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修订实时剪切波组织弹性成像、诊疗分析及手术规划3D智能医学影像辅助操作、电休克治疗、多参数监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人工膝关节表面置换术、下肢关节松解术等项目说明栏,调整全身麻醉(无痛胃镜或肠镜全身麻醉)的项目名称,调整经皮穿刺电刺激镇痛术的项目类别,调整经颅重复磁刺激治疗的项目内涵。
上述价格项目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通知》要求请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本通知的调整内容,认真做好院内收费系统更新维护与政策解释说明。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