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的。我市《职工医保细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执行,主要有:
1.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与现行政策一致;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为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根据规定划入金额按当地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确定,我市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定额划入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