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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福建省出台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文件都规定了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我市《职工医保细则》是否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时间:2023-09-28 09:23 阅读人数:

  答:是的。我市《职工医保细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执行,主要有:

  1.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与现行政策一致;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为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根据规定划入金额按当地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确定,我市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定额划入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