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医保中心〔2024〕28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考核与费用结算的有关精神,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考核,现结合本年度考核结果、审核扣款等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度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予以通报。各定点医疗机构接到本通报后,请根据医保接口通知及时结清2023年度的医疗费用。
附件:《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和医疗费用结算表》(2023年度)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