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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一下新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衔接政策?
时间:2023-09-25 11:43 阅读人数:
 《厦府规〔2022〕15号文的通知》调整了厦门市原有的被征地人员缴费和待遇等相关政策,重点有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对象范围。《通知》适用于2021年12月31日前未退休的被征地人员。2022年1月1日后新产生的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办法另行制定。二是限定缴费时间。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可在2023年内一次性缴费。特别提醒:2024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一次性缴费。三是保障方式灵活。一次性缴费和缴费补贴可以“二选一”。对于尚未参保缴费的被征地人员,可选择一次性缴费;也可选择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后,直接领取缴费补贴。四是前后待遇平衡。对一次性缴费后的被征地人员,按照缴费时间、年龄等进行细分,明确各类人员享受的待遇。政策调整前后各类人员待遇基本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