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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时间:2024-06-27 15:39 阅读人数:

  一、背景和依据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就业“蓄水池”、社会稳定器、共同富裕生力军的重要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在全国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作出部署。为此,市市场监管局会同16部门研究起草《厦门市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配套制定《厦门市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  

  二、起草过程

  至各区进行实地调研,推动开展多场分型分类专题座谈会,组织线上问卷调查,系统分析个体工商户发展现状和困难诉求。在此基础上起草《实施方案》及分类标准,后多轮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完善后进行会签,于6月21日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方案

  主体内容分为总体要求、推进分型分类、实施精准帮扶、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要求、目的及作用。

  第二部分: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对照《指导意见》及省实施方案,细化夯实分型基础、制定分类标准、组织分类认定三项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旨在实现以分型提供差异化精准帮扶,以分类促进示范性带动作用。

  第三部分:稳步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按照“增总量、稳存量、提质量”的总体思路,根据现有扶持政策,结合调研中个体工商户诉求反映,并吸收借鉴浙江、重庆等省市的有益做法,针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等“三型”以及“名特优新”等“四类”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特点的个体工商户的差异化需求,提出帮扶措施15条。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包括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党建引领、坚持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环境四个方面。着重强调在组织开展“名特优新”申报、认定等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行风建设等部署要求,严格遵守廉政纪律。

  (二)分类标准

  参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个体工商户实际情况,在全国分类标准基础上,明确我市分类原则、来源、认定方式等认定程序,并逐项细化我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标准,体现我市特色。

  附件:1.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厦门市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措施办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