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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文教区管理委员会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青年博士教师进企业和建设校企研究生工作站的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
时间:2022-07-13 10:09 阅读人数: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关于青年博士教师进企业和建设校企研究生工作站的行动方案(2022-2025)》已经第17次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集美文教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青年博士教师进企业和建设校企研究生工作站的

  行动方案(2022-2025)

  为更好地发挥文教区优势,调动在集高校院所创新要素,加快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区,助力辖区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交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支持百名青年教师进百企

  (一)任务目标:引导在集高校院所的青年博士教师赴我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推动高校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计划三年向100家企业输送100名高校院所青年博士教师进企业。

  (二)合作内容:青年博士教师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与研究方向,到辖区中小企业开展兼职,协助企业进行管理提升和技术攻关等,为辖区产业融合发展、转型升级和企业复杂技术难题破解提供专业化、集成化、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三)合作条件:服务企业人选须为高校产业技术联盟成员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为40岁以下(含)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除外),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对辖区企业、产业创新有浓厚兴趣,有志于参与产学研合作的教师,年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

  合作企业商事登记处、纳税归属集美区,属于集美区主导重点行业,原则上为集美区六大产业链群且连续两个年度年产值(营业收入)满足以下条件:工业和软件信息业企业在1500万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文化旅游业企业在5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影视业企业在5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商贸业500万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物流业企业在1000万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都市现代农业企业在1000万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与青年博士教师商定合理的工作任务,签订兼职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副总工程师、技术顾问、总经理助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助理、项目经理助理等合适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发给一定的报酬,具体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原则上不低于6万元/年/人。

  (四)选派程序: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人岗相适、注重实效”原则,由文教区管委会牵头实施,由集美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高校产业技术联盟配合征集需求、组织对接、签订协议、信息备案、总结考评等工作。

  (五)政策扶持:通过备案,高校青年教师完成企业交付的既定工作任务,且经企业认定考核通过后提出申请的,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青年博士教师年报酬的50%给予扶持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人,扶持补助期1年,每家企业申请补助每年不超过2人。与本措施存在交叉、重复的财政补助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落实。

  二、支持百家企业建百站

  (一)任务目标:鼓励辖区企业和高校联合建立研究生工作站,共同培育高水平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推动企业提高科研创新水平和科研人才储备。三年遴选建设100家“校企研究生工作站”,并进行挂牌。

  (二)合作内容:

  1.技术研发:企业将技术需求整理凝练为相应的研究课题(项目),通过“校企研究生工作站”,委托给相关高校院所的研究生团队进行技术研发;或组织企业自身研发队伍与研究生团队合作研发,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

  2.人才培养:“校企研究生工作站”所在企业应为研究生团队提供研究设施和必要的实践指导条件,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研究生团队可根据需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合作条件:合作高校院所应为高校产业技术联盟成员单位,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及其研究生团队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合作学科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研究生导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经验。

  合作企业商事登记处、纳税归属集美区,属于集美区主导重点行业,原则上为集美区六大产业链群且连续两个年度年产值(营业收入)满足以下条件:工业和软件信息业企业在1500万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文化旅游业企业在5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影视业企业在5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商贸业500万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物流业企业在1000万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都市现代农业企业在1000万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企业应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能够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学习条件、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有一批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且实践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企业可根据研发需要选择一个或多个导师团队合作。

  (四)建站程序:坚持“政府引导、校企共建、项目带动、注重实效”原则,由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实施,由集美区委宣传部、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文教区管委会、各镇街、高校产业技术联盟配合征集需求,组织对接,签订协议,认定、公示与授牌、考核。

  (五)政策配套:根据设站企业每年和联盟单位研究生导师签订的科研合同情况,政府按校(院所)方实际到账经费予以企业补助,第一笔补助50%,第二笔及以后补助30%,笔数不限,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年。经高校产业技术联盟磋商签订的科研项目优先资助。与本措施存在交叉、重复的财政补助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落实。

  上述两项内容,在同一个年度内,原则上企业不能同时享受。涉及的各项扶持资金,由区镇(街)按现行财政体制共同承担。百名青年教师进百企政策措施由集美文教区管委会负责解释,百家企业建百站政策措施由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