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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重点群体项目制培训)生活补贴申请情况公示(2024年第一批)
时间:2024-10-28 10:59 阅读人数:

  根据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集美区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集委办〔2020〕42号)文件精神,对参加重点群体项目制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学员每年给予生活补贴300元。经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确定灌口镇和杏林街道培训学员享受2024年度培训生活补贴名单(详见附表),现予公示。合计申请培训补贴317人次,补贴标准300元/人,合计补贴金额9.51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反映。

  电话:6212928     传真:6225595

 

  厦门市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