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人才办2023年2月10日印发《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办法》(集委人才办〔2023〕1号)有关规定,我中心完成了2024年(总第六期2批次,补助对象为2024年8月份已发放我区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本区企业在职人员且又符合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发放条件的人员)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本期共有150名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符合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发放条件,拟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9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正常工作日向公示人员所属受理审核部门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审核部门电话:0592-6281669
附件: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拟发放人员(总第六期2批次)
厦门市集美区就业中心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