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宁、厦临劳务协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165号)、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厦门市闽宁劳务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人社办〔2023〕20号)文件精神,经厦门市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审核,拟确定培训学员享受东西部劳务协作奖补资金(详见附表),现予公示。合计申请培训补贴15人,补贴标准6000元/人,合计补贴金额9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反映。
电话:6212928 传真:6225595
厦门市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