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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集教〔2023〕45号)政策解读
时间:2023-05-29 17:22 阅读人数:

  问: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在哪里进行报名登记?

  答:1.网上信息登记:2023年6月5日-12日、7月9日-10日。家长可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_ijy)进行网上登记。

  2023年6月9日-7月8日期间户籍新迁入集美区的适龄儿童可于2023年7月9日-10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

  2.现场报名确认:2023年7月9日-10日(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7月9日-10日新落户的对象须到现场登记),现场登记地址:集美区各公办小学。

  问:什么是“两一致”?

  答: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问:2023年秋季集美区“热点学校”有哪些?

  答: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曾营小学、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康城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新亭小学、集美区实验小学。

  问: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时间?

  答: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问:集美区“热点学校”招生条件是什么?

  答: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母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即在2022年8月31日前落户及入住,下同),上一年或当年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上述租住房屋仅指租住单位的直管公房)。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问:集体户适龄儿童录取办法是怎么样的?

  答: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集体户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落入本区时间排序,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落户本区时间排序,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在集美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民办小学填报志愿,采取“落户时间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

  问:片区招生对象办理入学手续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学龄儿童录取通知(“厦门i教育”报名录取页面);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问: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是怎么样的?

  答:符合政策规定的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家长应于2023年6月9日、7月3日向区教育局提交政策性入学的证明材料并进行现场网络信息登记。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于7月23日前进行信息化统筹安排入学。登记地点: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25、26、27号窗口。

  1.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因家长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集美区生活,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于2023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经市台港澳办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以下三类在集美区居住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可以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①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②其父亲(母亲)为集美区户籍; ③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满足以下条件: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且目前在集美区居住。若适龄儿童父亲(母亲)为本市外区户籍的,应回父亲(母亲)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

  3.实际居住地在集美区的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到规定地点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实际居住地在集美区的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规定地点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问:集美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2-668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