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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04-11 16:42 阅读人数: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开展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20129 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现将《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开展

“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20129 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的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按照全国、全省、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坚持“源头治理、惩防并举”的原则,开展“制度建设”和“执法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在更高起点上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服务海西交通,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厦漳泉同城化,促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目标

(一)增强法治意识。在交通运输系统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交通运输建设管理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制定政策、实施行政许可、处罚以及重大项目管理、资金分配等行政行为过程中的决策程序,建立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严格规范执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四)强化监督问责。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相关人员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四、活动内容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对我市交通运输系统 2010 年以来履行行政许可、规划、处罚、强制、确认、裁决、征收、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进行梳理、调整、规范。重点梳理、调整、规范职责包括:公路规划、立项、可研审批、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公路安全管理、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公路专项投资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等。

(一)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定期对交通运输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推行交通运输系统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定期举办交通运输系统执法骨干依法行政培训班,提高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骨干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和完善交通运输部门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决策程序,在制定政策、实施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立项管理、招投标投诉处理、资金拨付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运输市场监管、信誉考察等行政行为过程中,逐步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行政决策机制。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审查制度。要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对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交通运输科学发展需要,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制度,要及时废止或者修改。

(四)文明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统一执法文书,健全取证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杜绝违法取证,进一步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减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五)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执法案件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坚决纠正不执法、乱执法现象,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又相互制约。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加快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七)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快实施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服装、执法场所和执法交通工具外观,统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形象。

(八)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渠道,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与信访案件衔接机制。我市作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试点城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力求做到合法、适当;作为被申请人应当增强行政复议案件的应诉答辩能力,同时应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制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应对行政复议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九)强化监督和问责,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层级监督力度。上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对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督权。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负有执法责任的执法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追究相应行政、法律责任。

五、活动步骤

“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要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段

实施。

第一阶段(3月):宣传发动。各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做好“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的宣传、组织和动员工作,制定突出重点、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并于 3 月底前印发实施,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和工作任务,营造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

第二阶段(4月—9 月):全面实施。各单位要按照“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内容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一)4 月初,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配合做好执法证件的换证工作,将首批新式执法证发放到位。加快推进全省统一执法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执法车辆标识等执法形象建设。

(二)4 月中旬前,对已经清理确定保留并进入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查询系统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次清理。今后凡未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4 月底前,按照《依法行政规范化指南》的要求,对我市交通运输系统 2010 年以来在履行行政许可、规划、处罚、强制、确认、裁决、征收、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具体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五个方面的内容:1、是否合法行政,有否存在越权、失职渎职的问题;2、是否合理行政,有否存在不公平、不适当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3、是否程序正当,有否存在应公开不公开、应告知不告知、应回避不回避等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4、是否高效便民,有否存在超时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及违反便民规定的问题;5、是否廉洁自律,有否存在乱收费、以权谋私的问题。

(四)5 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局举办副科级以上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或知识讲座;并于 5 月份组织局机关及局直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依法行政知识测试。

(五)6 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完成我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目标。

(六)7 月底前,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分工制定、完善交通行政行为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决策机制;范围覆盖实施行政许可、建设项目计划管理、招投标投诉处理、资金拨付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运输市场监管、信誉考察等领域。

(七)加强交通运输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保证法制机构设置、编制、工作人员与其承担的职责和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相适应。

(八)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工作制度,按照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相关要求,尽快适应新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高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法制机构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明确行政复议活动经费及工作条件。

(九)建立局(处)务会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第三阶段(10月):总结考评。各单位要把“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纳入考核评价内容,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衡量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市交通运输局将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绩效考核检查工作中,对各单位的“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进行阶段性考核,对于没有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实施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各单位要组织对本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市局将适时组织评比,推广典型经验,表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六、活动要求

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性,从组织、经费、制度等多方面做好保障工作,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由阮跃国局长任组长,龚建阳副局长、傅新发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协调解决“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切实解决好工作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精心组织“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突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许可、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三个重点领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出,集中精力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抓好检查督办。各单位要对本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加强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检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