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集美区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
发布时间:2023-06-2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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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集美区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 完成情况
一、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1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制定完善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依法公开。 区政府办牵头、区司法局配合 持续推进 已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制定完善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依法公开。
二、持续深化规章集中公开 2 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本单位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动态更新。 区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年底前 已按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本单位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动态更新。
3 逐步建立本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要加强统筹,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 区司法局、区政务事务中心牵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部门配合 10月底前 已建立本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4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要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采用视频、图解、文字等创新解读方式,进一步提升解读效果。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部门 10月底前 已对采用视频、图解、文字等创新解读方式,进一步提升解读效果。
5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区政务事务中心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配合 持续推进 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6 持续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区工信局、区审批管理局等要利用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通过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解答群众和企业政策咨询的工作机制,打造惠企一体化服务平台,更好地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区工信局、区审批管理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配合 10月底前 已通过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解答群众和企业政策咨询的工作机制,打造惠企一体化服务平台,更好地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7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国家、省、市、区防控政策和疫情防控进展信息。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区卫健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配合 持续推进 已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国家、省、市、区防控政策和疫情防控进展信息。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8 进一步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文旅局等各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已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9 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 区人社局 持续推进 已针对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进行减负
10 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区发改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审批管理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持续推进 已开设相关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
11 持续推进反垄断工作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正持续推进反垄断工作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2 系统梳理、集成发布、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依托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咨询功能,帮助基层政策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区税务局 持续推进 已开设相关专题,系统梳理、集成发布、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13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以及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投资力度、建设进度、项目成果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点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区发改局、区建设与交通局等各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已建设重点建设项目舆情栏目,密切关注重点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14 进一步加强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着力公开就业支持措施、技能培训政策、就业岗位等信息,及时将就业支持政策传达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区人社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单位配合 持续推进 重点公开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并将就业支持政策传达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15 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等行业,要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要及时通报、整改。 区教育局、区卫健局 持续推进 已按要求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等行业,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及时通报、整改。
四、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16 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不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重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切的领域信息公开质量。 各镇(街)、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9月底前 已督促各单位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不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17 严格执行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新出台的新闻出版版权、旅游等新增基层领域公开标准指引,做好新出台的自然资源领域公开标准与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领域的有序衔接。 区文旅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9月底前 已按要求编制出台新闻出版版权、旅游等新增基层领域公开标准指引等
18 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窗口建设,完善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优化政府信息查询等服务。推动政务公开与社区务公开协调联动。 各镇(街)、区审批管理局 年底前 继续推进完善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优化政府信息查询等服务。推动政务公开与社区务公开协调联动。
19 开展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行动,着力发掘各单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在全市范围总结推广。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 各镇(街)、各部门 持续推进 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中
五、持续规范执行信息公开 20 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公开。要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各镇(街)、各部门 持续推进 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21 要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已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22 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复议、诉讼案件。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单位和工作领域,探索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机制。 各镇(街)、各部门 持续推进 已按相关要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并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复议、诉讼案件。
六、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23 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市政园林局等各有关部门 年底前 已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七、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24 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各镇(街)、各部门、区政务事务中心、区网信办 年底前 已按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25 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2022年底前,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各镇(街)、各部门、区政务事务中心 年底前 已实现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26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健全完善市、区两级政府公报体系,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积极推进政府公报通过省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号拓展传播。 区政府办、区政务事务中心 年底前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健全完善区级政府公报体系,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
八、持续强化工作指导监管 27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加强工作检查指导。要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各镇(街)、各部门 持续推进 已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工作,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28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建立政府网站纠错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明确编辑把关责任,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和技术故障。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切实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 各镇(街)、各部门,区政务事务中心 持续推进 已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建立政府网站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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