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厦门市灌口镇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附表。统计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美区灌口镇党政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大道2199号,邮编:361023,电话:0592-6367088,传真:0592-6367077)。
一. 概 述
灌口镇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1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灌口镇人民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按照文件要求,我镇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每项公开内容要求报领导审批后才可上网公布,做到管理规范,办理认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1年度本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均符合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
(二)201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条,约占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44.7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12条,约占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31.5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约占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2.63%;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约占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5.2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约占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7.89%;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约占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2.6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约占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5.26%。
(三)2002年至2011年累计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至2011年底,灌口镇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06条,分别为:2002年20条;2003年26条;2004年25条;2005年31条;2006年24条;2007年31条;2008年28条;2009年36条;2010年47条;2011年38条。
(四)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
1、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
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10444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灌口镇2011年度共收到申请数1件,为电话申请,申请问题已当场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以上1件依申请情况,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灌口镇未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含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长效工作机制尚待完善;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适合农村、社区群众查阅的形式不够多样;公开内容有待丰富。
(二)改进情况
1.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和推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机制。
2.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在辖区各村(居)村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提高政府信息的利用率。
3.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附表1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8 |
306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7 |
296 |
2.政府工作报告公开 |
条 |
1 |
1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 |
1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电话申请数 |
条 |
1 |
12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