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布<集美区赋予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集府〔2022〕159号)、《集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厦集审改办〔2023〕7号)要求,经区审改办审核确认,新增162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行政许可事项。现对2020年10月30日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权责事项共409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监督检查33项,行政处罚165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14项,其他行政权力63项,公共服务26项,其他权责事项91项,现予以重新公布。
今后因法律法规立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或上级取消下放等情况致我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单位将提出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区审改办研究审核确认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