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2010年度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 、概 述
自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我街道在对外政务网站上及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告”专栏,主动、及时向公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流程,街道近期工作动态等。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认真做好2002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的清理发布工作。目前,按时完成2002年以来主动公开文件的整理和保密审批工作、相关文件概要的编制和文件及时发布上网的工作。同时做好日常信息导入、日常网站的维护和完善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及时准确,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四、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政府信息规范分类及统计报告指标的培训,全面深入了解、掌握《条例》的精神和内容,加强了实际操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街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7条,主要包含人事任免、领导分工、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约占总体的比例为37.7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1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2.22%;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2.2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 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1.1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37.78%;工作动态类信息1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2.2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6.67%。
截止到2010年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05条,主要包含人事任免、领导分工、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约占总体的比例为45.2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4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72%;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主要包含政府工作报告、规划纲要、政府公报、其他政府工作报告,约占总体的比例为0.43%;行政许可类信息15条,主要是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约占总体的比例为6.4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0.4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0.4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8 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7.7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0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21.55%;工作动态类信息20 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8.6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7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7.33%。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1、集美街道办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10895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到2010年年底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本街道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所以无该项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本街道没有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便捷性。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性和自觉性。
三、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附表1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0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5 |
232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45 |
23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