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
2010年3月15日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集美街道紧密结合实际,编制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集美区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电话0592-6104444-15)。
一、概 述
自2008年5月1日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和集美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开展。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街道成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开展该项工作,并专门配备了AB岗2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街道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明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建立专人维护保障制度,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在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上网公布。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审核、公布、更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健全完善《集美区集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集美区集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等。
四、继续推进2002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的清理发布工作。目前,街道已基本完成2002年以来主动公开文件的整理工作、相关文件概要的编制和文件发布上网的工作。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按照《厦门市集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分类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制度的培训,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街道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 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件,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1、街道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10444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本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产生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集美街道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有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便捷性。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街道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附表1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7 |
188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47 |
188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