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3-0303-2023-00038 生成日期 2023-01-03
发布机构 杏林街道 文 号 杏街办〔2023〕1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集美区杏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33号,电话:0592-6288200)。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5:28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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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集美区杏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33号,电话:0592-6288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街道根据集美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对照年度任务清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我街道主动公开信息数累计60条,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6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人事任免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类信息0条,规范性文件0条,工作动态53条。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培训班总人数0人次,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1人,为兼职人员。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1.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2882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度我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9件已办结,申请人为公民个人申请,申请方式为函件申请、网络申请及当面申请,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作区分处理)0件;不予处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化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网站日常信息审核发布,不断加强政府网站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众参与功能,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效果。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管理、网站申请处理、书面申请处理、答复内容,并做到在答复中公布具体条款和救济渠道。

  (四)平台建设的情况

  建立健全平台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日常监测,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同时,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并定期组织检查。此外,街道还定期向区图书馆和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供群众线下查询,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五)监督和保障的情况

  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和规范,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建立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区政府对各部门、镇(街)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政府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街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及时回应、处理措施及进展情况公开还不够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积极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及时更新新出台的政策,注重运用客观事实对新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制定背景、依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收费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其他需要报告

  的事项。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3日

  杏林街道党政办                           2023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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