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闽政办〔2014〕49号文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592-6665169;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898号5楼;邮政编码:361021)。
一 、概 述
2014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办法》、闽政办〔2014〕49号文的要求,以拓展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以全面夯实公开基础为保障,有序扩大公众的知情权,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强工作培训,加大信息工作宣传力度,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201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文件75件,依申请公开0件,不予公开116件。
2014年度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2014年集美区政务信息服务中心对全区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了创新和改进,使用了新的信息发布管理平台,组织召开全区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区信息工作者进行了新管理平台操作培训和业务指导。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安排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加强学习和调研,积极配合了集美区政务信息服务中心的该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本局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机制。根据《条例》和《重点工作安排通知》相关要求,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机制,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相结合。并结合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明确了工作推进的重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4年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0条。其中,2014年度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有:机构职能类的信息9条,主要包含人事任免、领导分工、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0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67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8.07%;规划计划类信息48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5.78%;行政许可类信息16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9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18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62.41%。其中,2014年度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有:机构职能类的信息0条,主要包含人事任免、领导分工、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约占总体的比例为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2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2.67%;规划计划类信息16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21.33%;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7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76%。
(三)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
1、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
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10444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到2014年年底本局累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2014年度本局累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4年年底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结果均要求以电子档的形式提供,所以无该项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4年年底本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务信息中心的指导下,在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工作更上新台阶,但是对照《条例》、《办法》、闽政办〔2014〕49号文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期望和信息的需求相比,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不足,还需进一步完善:
1、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网上信息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强化。
2、工作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维护机制、保密审核机制、协调发布机制、考核追究机制等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本局将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行政机关贯彻《条例》、《办法》、闽政办〔2014〕49号文的自觉性,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制度,扩大公众的知情权;继续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制度落实,认真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详见附件)
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4日
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4日印发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