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
2010年3月15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我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电话0592- 6108984;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邮政编码:361021)
一、概 述
自2008年5月1日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我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开展。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责组织协调,综合科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条例》规定,逐一甄别与梳理本局的政府信息,加以分门别类,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完整。在此基础上,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认真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三、已完成2002年以来主动公开文件的整理工作和文件发布上网的工作。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主要为机构职能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本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0件。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在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因此未产生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本局没有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许多信息必须加以保密,在公开程度上受到很大的限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认识,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沟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最大程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附表1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 |
12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 |
1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