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单位预算
时间:2024-02-07 09:41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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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四)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五)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市药物政策;

  (八)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

  (十)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三)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十四)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

  (十五)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

  (十六)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十七)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十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内设3个科室,包括: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信访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实施财务监督和管理。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基建项目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法律事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

  (二)医疗卫生和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全区基层卫生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机构综合改革。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落实基层卫生政策。组织并监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考核与评估。实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指导全区药事、医院感染控制等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协调组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健康与老龄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全区基层生育工作,推进基层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依法组织实施人口统计调查和信息分析等工作。组织落实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推动流动人口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检查指导全区建立流动人口卫生、生育信息网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谋划落实“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围绕健康集美建设主线,以攻坚突破的奋进之姿,凝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跨越式发展的磅礴之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系统机构建设。一是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和区委巡察问题整改清单为导向,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环节。二是充分做好疾控和监督机构整合工作,科学部署有序稳妥实施。三是强化市区妇幼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提升区妇幼机构内部管理和业务能力。

  (二)加大项目建设推进速度。及时跟进市级医疗卫生项目进展,大力推进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及北站、集美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持续推进集美、杏林现有业务用房扩容,力争基层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发展“二级诊疗水平”,着眼群众需求,推进常规业务,巩固和发展新拓展业务,真正实现“首诊在基层”。

  (四)完善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体系。依托疾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等,建成基层卫生保健网络;开设老人护理、心理保健等个性化健康门诊,推广体卫融合诊疗;开展老年心理关爱示范点建设和老年营养改善行动。

  (五)打造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名片。整合华西等医疗品牌资源,联合集美旅游教育研学力量,力促心理品牌项目落地集美。

  (六)深挖“科技赋能”医疗卫生赛道。建立我区诊所诊疗监督网络系统,加强医疗机构在线监管。推广诊间结算,提高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

  (七)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争创2家省级托育机构示范园。推广普惠托育机构与区属医疗机构间“医育学”一体模式。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4,427.2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221.66万元,下降33.4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42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27.2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支出预算为4,427.27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221.66万元,下降33.4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1.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46.33万元,公用支出35.58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745.36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2,934.6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7.27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221.66万元,下降33.41%,主要是由于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核酸检测费用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7.12万元。主要用于非公基层组织人员工作和活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6.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13.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5.50万元。主要用于关工委工作经费、卫计人员招聘、法制办工作经费、医疗卫生业务经费、保健办工作经费、爱卫办工作经费、中医药工作经费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739.40万元。主要用于岛外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购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经费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693.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环境消杀经费、特色家签服务项目建设与运营经费、卫健系统人才补助经费和卫生系统设备购置经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107.8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等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心理关爱经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2.50万元。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医务保障经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2023年和2024年均未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与2023年均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60万元。主要用于外地市来我区进行卫生健康相关业务调研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500.00%,主要原因是:接待活动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5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7.5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5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8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