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单位预算说明
时间:2024-02-07 10:37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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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的主要职责是: 

  本卫生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护理(内科、儿科、外科、外科、妇产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针灸按摩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诊疗与护理。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管理,卫生信息。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包括23个科室,人员编制数171人,在职人数141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主要任务是:按上级部署扎实开展工作,扩大医疗业务服务范围,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区卫健局党组的领导下,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大部分的就医需求。大力开展老年人、慢性病病人的体检工作,进一步的为辖区群众开展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继续做好带量采购试点工作,降低医保支出,降低群众的药费负担。  

  (三)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升公卫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考核机制,发挥团队的积极性,更好地做好片区内的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提升公卫服务能力。继续做好幼儿园体检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分级诊疗。在现有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模式下进一步扩充人员,加强服务,着力提高签约居民的感受度。  

  (五)持续推进镇村一体化建设,加强14家卫生所组织管理。成立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岗位职责。实现一村一所,强化业务培训,规范诊疗行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每季度定期组织对卫生所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每半年组织一次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基药补贴和公共卫生补偿挂钩。  

  (六)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根据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工作规则,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单位的内控制度。抓好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全面落实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加强单位医德医风建设。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利用各种信息化平台做好服务,更好地服务群众。  

  (八)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九)继续做好人才工作,积极引进人才。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入预算为8,968.2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135.37万元,增长14.4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6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68.2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4,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支出预算为8,968.29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135.37万元,增长14.4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62.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10.61万元,公用支出151.44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06.24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4,00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8.2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5.37万元,增长2.80%,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增加补贴。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95.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6.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8.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企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7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和污水处理,集美区应急队伍建设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8.00万元。主要用于新救护车运行维护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3,917.9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人员支出及相关公用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199.72万元。主要用于柔性人才引进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2.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7.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项)1.50万元。主要用于糖尿病中医药管理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未变化。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全区统筹安排,本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等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6.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89.1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置一辆救护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