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6-2500-2023-00106 生成日期 2023-01-04
发布机构 区住建和交通局 文 号 集建综〔2023〕1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一、总体情况2022年,本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完成2022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下:(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其中1条予以公开, 3条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包括保密审查在内的全面审查,层层把关,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将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08:52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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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编制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汇报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集美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办公室(电话0592-6282515),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8楼,邮政编码:36102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完成2022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1条,其他类信息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其中1条予以公开,3条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包括保密审查在内的全面审查,层层把关,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将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四)平台建设的情况

  本局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种:

  1.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信用中国(福建 厦门 集美)网站(xypt.jimei.gov.cn);

  3.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

  4.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104444。

  (五)监督和保障的情况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强化督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4.7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本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主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主动公开、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

  二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多以业务工作为主,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坚持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引导社会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是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多渠道、多途径拓宽业务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相关需求,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收费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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