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6-2500-2021-00074 生成日期 2021-01-13
发布机构 区住建和交通局 文 号 集建综字〔2021〕2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本年报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2020年集美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三)规范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本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竣工备案、施工许可、安置房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和私人住危房翻改建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度,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标准,针对政务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2. 确定政务公开重点,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程序、方式及监督管理等配套措施。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0:09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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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汇报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集美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办公室(电话0592-6282515),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8楼,邮政编码:3610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本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本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208条,其中主动公开23条,不予公开10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条。

  (一)强化组织,健全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工作,本局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落实相关的政府信息协调发布、审查和监督保障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

  (二)规范服务,完善公开程序

  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三)规范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本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竣工备案、施工许可、安置房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和私人住危房翻改建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度,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为便于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多渠道并举的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种:

  1、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信用中国(福建 厦门 集美)网站(xypt.jimei.gov.cn);

  3、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

  4、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104444。

  (四)深入解读政策,密切回应社会

  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本局采用多重形式进行解读。对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件,本局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2020年我局开展解读如何提升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让广大群众了解政府重大决策,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1

  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

  7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3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信息内容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7

  0

  0

  0

  0

  0

  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5

  0

  0

  0

  0

  0

  5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本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 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时效性不够强。

  2. 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标准,针对政务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

  2. 确定政务公开重点,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程序、方式及监督管理等配套措施。及时公开群众关心事项,重点公开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工地监管等信息。

  3. 提高政务公开时效。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时公开、更新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应在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1年1月13日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1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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