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附表。统计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集美区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科联系(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邮编:361021,电话:0592-6258890,传真:0592-6258891)。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内容,尤其是强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对实施政务公开补齐短板,不留盲区,极大地拓展了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局主要领导亲自将网站建设工作予以强调,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践行“人文集美”精神相结合,与交通系统重点工作相结合,统一干部思想,加快工作步调。为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职责,安排1名信息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探索和丰富信息公开报送机制,形成网络化管理体系。
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并常抓不懈,公开工作年初有工作布置,年末有工作总结。领导小组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查缺补漏,定期总结信息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难点、问题和存在不足,并集体分析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省、市、区有关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针对梳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集美区交通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版面和内容。为保证制度落到实处,局综合科定期查阅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力争每周更新,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切实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属依申请公开确保渠道通畅,确保信息公开畅通便捷。
集美区交通运输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6年底,本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集美区交通运输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每项公开内容要求报领导审批后才可上网公布,做到管理规范,办理认真。本年度共制作政府信息307条,其中主动公开160条,不予公开147条;依申请公开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2016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及数量
2016年度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均符合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类信息3条,约占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1.87%;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134条,约占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83.78%;社会公益事业类信息6条,约占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3.75%;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约占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10.60%。
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
⒈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⒉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
⒊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25889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集美区交通运输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局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含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主要问题
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㈡改进情况
⒈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提高政府信息的利用率。
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使信息服务方式更为便捷,政务信息公开更及时准确。
⒊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附表1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60 |
17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60 |
17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