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综合科(电话0592- 6068192;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邮政编码:361021)。
一、概述
2015年,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集府办【2015】75号)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15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917 条,其中主动公开42条,不予公开875条;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局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集美区财政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预算报告、决算报告、“三公”经费公开、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等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394条。2015年度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部采取网站公开形式,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本局累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历年累计数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及行政诉讼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基本达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集府办【2015】75号)要求,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内容把握不准、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还有待提高。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2 |
539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2 |
539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2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集美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综合科(电话0592- 6068192;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邮政编码:361021)。
一、概述
2015年,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集府办【2015】75号)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15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917 条,其中主动公开42条,不予公开875条;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局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集美区财政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预算报告、决算报告、“三公”经费公开、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等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394条。2015年度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部采取网站公开形式,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本局累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历年累计数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及行政诉讼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基本达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集府办【2015】75号)要求,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内容把握不准、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还有待提高。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2 |
539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2 |
539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