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集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主要职责是: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定期与财政国库、代理银行对账工作、财政资金拨付的复核和支付、各专户会计核算以及非税收入对账、财政票据的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入库管理、政府采购和会计管理、总预算会计工作、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和内部控制报告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和财政资金调度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经费性质是全额拨款,无内设科室,包含0个科室,人员编制数是27,在职人数是26。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要任务是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中心内部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
加强中心业务人员业务培训水平,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彻底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努力为预算单位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发挥财政部门窗口示范作用,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二)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升各类报表编审质量
决算数据和政府财务报告数据口径清楚、编制规范、综合反映能力强,在反映财政及部门财务状况、揭示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分析财政与经济运行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明年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财政决算、政府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等报表编制质量。一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采取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分层分类指导,对新手重点讲解基础知识和入门操作,对“老人”开展提升进阶培训。二是狠抓审核把关。将审核关口前移,强化对账,规范账务处理。注重审核基础信息规范性、收入数据真实性。重点审核数据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合理合规性。三是加强分析评价,发挥数据效用。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撰写专题分析资料,开展各类报表分析评价,有效发挥财政决算、政府财报、内控报告服务中心工作和提升决策支持水平的作用。四是提高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促进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达到动态即时、智能预警的功能目标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是国库集中支付有效实施的保障和手段,通过动态监控,财政发现并纠正了大量违规或不规范操作行为。明年我中心将进一步梳理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各方责任、义务;积极与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代理银行建立监控工作互动机制;注重实效,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强化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的资金监控,提高动态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完善走访单位制度
中心将走访单位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及时了解各单位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切换角度来审视中心各项工作,促进支付核算业务质量和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抓好采购需求的源头管理
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要全面细致、无歧视性条款、操作性强;评分办法要科学合理、紧扣标书内容,全面反映项目特点与采购人实际合理要求;采购合同要与采购文件相一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时,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标准采购文件范本和编制指引、聘请专家审核采购文件及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反馈等制度,修改标书中不合理的限定条款和倾向性要求,以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扩大供应商参与,形成更加有效的竞争。对于某些特殊需求,所设定条件应满足货物类项目至少有3个品牌型号、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至少有3家供应商可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
(六)做好窗口服务及票据清理工作
坚持“放管服”精神,优化窗口服务,认真完成窗口服务各项工作;继续做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确保系统平稳运行,做好新旧版财政票据换版及旧版票据的核销清理工作,规范财政电子票据使用,推动财政电子票据入账应用;继续做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及培训等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1,076.8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6.11万元,增长8.6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7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6.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1,076.8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6.11万元,增长8.6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6.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9.04万元,公用支出67.78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6.8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6.11万元,增长8.69%,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46.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5.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4.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社保缴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8.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3.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8.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6.4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52万元,增长1.8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s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细化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