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1-0301-2021-00131 生成日期 2021-01-04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 号 集司〔2021〕1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9:0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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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汇报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集美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592-6062365),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9层,邮政编码:3610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和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0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为4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一)完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为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要求机关各科室、司法所,法援中心、公证处按照市、区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编制信息目录,采取信息化等有效手段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定期更新、调整、充实、完善公开的各项工作内容。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对不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履行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二)依法行政,落实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将司法局的职能、各科室的职责以及局领导分管工作以及部门预算、决算等重要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坚持对符合公开规定的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重点信息进行实时更新。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和平台规定的公开范围,按时公开并更新了包括机构设置、政务动态、重要文件、公证工作、基层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有关制度、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信息,为群众直观、方便、实用地查询和了解我局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统一部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厦门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等,制定了《集美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一级事项8项,包括法治宣传教育、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调解、法律查询、法律咨询、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二级事项16项,其中行政权力9项,公共服务类7项。围绕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为基础,以群众需求为政务公开工作导向,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237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还不够高。下一步,要建立定期更新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试点工作的信息收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获取信息渠道,以便信息更新及时、规范、质量上有保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稳定的工作队伍,强化人员调配,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2020年1月4日      

  

  集美区司法局综合科              2020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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