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1-0303-2015-00080 生成日期 2015-01-05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 号 集司〔2015〕1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集美区司法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05 17:20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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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集美区司法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我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综合科(电话0592-6062365;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898号六楼;邮政编码:361022)。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闽政办〔201449号文的要求,集美区司法局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实效,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包括: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考核指标纳入2014年度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集美区司法局年初对此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由程新军副调研员分管,具体工作由综合科负责,工作人员2名。

(二)有序开展工作。落实好办事公开标准化工作。加强对有关信息栏目的维护,确保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内容、动态和数据。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做好保密工作,层层把关,严格按规范操作,确定没有涉密内容的信息、公众应当知情的信息及时有效的公布。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年报,及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三)整体工作情况。2014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2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8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条,不予公开文件数5条。

在规定的公开时限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全文电子化刊登在集美区司法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包括工作规划、计划,机构设置,领导分工,队伍建设,财务预决算情况,机关党建,应急管理,效能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权力运行,司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等。

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报告等信息,财政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间、格式、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三公”经费公开的透明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群众最关心的财政经费问题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截止201412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其中2014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2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1.1%;政府重要工作实施情况类的信息5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27.8%;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1.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1.1%;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1.1%,其他应公开的信息5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27.8%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

1、官方网站公开。我局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www.jimei.gov.cn)信息公开专栏里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布。

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

3、开通了信息公开专线电话:0592-606395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尚未有公众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无公众主动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4年度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计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4年度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本单位信息公开量小,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为由其他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二是静态信息占比较大,动态信息占比较小;三是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多年来都为零,社会公众对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较少,对于获取信息、主动要求公开的需求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

19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

19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历年累计数自200211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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