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集美区司法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我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592-6062365;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898号六楼;邮政编码:361022)。
一、概述
按照《条例》和《厦门市集美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协调推进。根据《条例》和相关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体制,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相关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以及监督保障措施。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主要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并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工作动态、公文总结等政府信息。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程新军副调研员为分管领导,工作人员3名。
(四)深化公开内容。有序推进财政性资金的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本单位财政性信息;完善区政府行政职权运行专栏中我局职权目录和职权运行流程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截止2011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其中2011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4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25%;政府重要工作实施情况类的信息6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37.5%;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2.5%;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1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6.25%,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8.7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官方网站公开。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www.jimei.gov.cn)信息公开专栏里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布。
2、开通了信息公开专线电话:0592-610869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尚未有公众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无公众主动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1年度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计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大了解,鲜有群众向我局主动申请要求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的类别还不够丰富多样。
(二)改进措施:
1、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尤其是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便捷性。
2、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附表1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6 146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16 146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0
(历年累计数自2002年1月1日起计算)
一、概述
按照《条例》和《厦门市集美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协调推进。根据《条例》和相关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体制,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相关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以及监督保障措施。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主要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并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工作动态、公文总结等政府信息。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程新军副调研员为分管领导,工作人员3名。
(四)深化公开内容。有序推进财政性资金的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本单位财政性信息;完善区政府行政职权运行专栏中我局职权目录和职权运行流程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截止2011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其中2011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4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25%;政府重要工作实施情况类的信息6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37.5%;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2.5%;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1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6.25%,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8.7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官方网站公开。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www.jimei.gov.cn)信息公开专栏里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布。
2、开通了信息公开专线电话:0592-610869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尚未有公众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无公众主动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1年度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计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大了解,鲜有群众向我局主动申请要求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的类别还不够丰富多样。
(二)改进措施:
1、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尤其是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便捷性。
2、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附表1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6 146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16 146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0
(历年累计数自2002年1月1日起计算)